中国第一个推行“精兵简政”的人,就是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
刘秀,是以“明慎政体,总揽朝纲”的形象载人史册的。
建武六年(公元30年)6月,刘秀下诏令曰:“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合并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于是全国合并减少了400多个县,精减官吏十分之九。
第二年(建武七年)3月,他又下令减少兵员,使轻车、骑士、村官、楼船士和军假吏全部“还复民伍”。
公元38年,刘秀又把广平、真定等郡国同其他郡国合并,又减省了13个郡国。
除上述者外,刘秀在位时,还十分注重节省文书调役,提高办事效率。裁减官吏后,由于机构减少,人员干练,克服了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因而运转灵活,效率提高。正如史书所称道的那样:“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至乃十存一焉”(见《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