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4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年4月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2024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杨宇先生、刘孟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安排调整,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无法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委派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接替杨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审计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孟先生和李松先生。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签署过赛福天(603028.SH)、吉鑫科技(601218.SH)、华丽家族(600503.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汇鸿集团(600981.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刘孟先生、李松先生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其他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3、独立性:刘孟先生、李松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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