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设置DD功能DD微信手麻工具"里.点击"开启".
3.打开工具.在"设置DD新消息提醒"里.前两个选项"设置"和"连接软件"均勾选"开启"(好多人就是这一步忘记做了)
4.打开某一个微信组.点击右上角.往下拉."消息免打扰"选项.勾选"关闭"(也就是要把"群消息的提示保持在开启"的状态.这样才能触系统发底层接口)主要功能: 1.随意选牌2.设置起手牌型3.全局看牌4.防检测防封号咨询软件1添加微信《66844136》软件介绍:
1.99%防封号效果,但本店保证不被封号。2。此款软件使用过程中,放在后台,既有效果。3。软件使用中,软件岀现退岀后台,重新点击启动运行。4遇到以下情况:游/戏漏闹洞修补、服务器维护故障、政/府查封/监/管等原因,导致后期软件无法使用的,请立即联系客服修复。5本店软件售出前,已全部检测能正常安装使用。2024年10月,江阴市消保委澄南分会收到消费者投诉,自己的电车在一商场停车场内充电,结算时发现费用竟然近200元,仔细一看,其中充电费用为几十元,而占位费高达100多元,消费者投诉该停车场不合理收费并希望相关部门介入退还车辆占位费。
接到投诉后,澄南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经查,消费者通过小程序扫码充电,收款单位为一广州企业,为了为消费者解惑,分会工作人员找到商场管理方,联络设置此充电桩的公司联系人,向其询问收费事宜。
原来,投诉人的新能源车在公共充电桩充电时,充满以后超过一定时间还不挪车,超过时间后开始收取“占用该充电桩位置”的费用,这就是“占位费”。该处充电桩在车辆非充电状态下累计占用车位超过30分钟后,按1元/分钟收取超时占位费,小程序对充电费用和占位费明码标价,亦会在车辆充满时对消费者进行提醒,充电桩旁也提示了消费者及时挪车。经计算,未发现有多收费用的问题,分会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说明了该情况,消费者表示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新能源车主遇到了“充电刺客”的情况频频发生,“占位费”该不该收和怎么收也成为了大众争论的焦点。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经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车占位的具体政策,支持充电运营商利用价格杠杆避免充电车位被占用。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公共充电桩时,要注意收费细则,及时开启小程序提醒,避免被占位费“背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