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群体当前面临着诸多困境。首先,人员流失严重,从过去几十年间乡村医生队伍人数减半可见一斑。任务多、收入低、没编制、没发展等问题使得这个职业逐渐失去了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如河北邢台的张大龙,在从事乡村医生岗位 15 年后毅然辞职,直言不想孩子交学费时自己的兜比脸干净。
村医待遇普遍不高。目前乡村医生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药品零差价销售后的基本药品补助、收取诊疗费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但大部分人每年拿到手也就两三万元。药品补贴常常迟发、缓发,甚至需要村医自己垫付药费。而且部分从乡卫生院采购药品价格高于市场价,导致村民非紧急情况不去村卫生室就诊,直接影响了乡村医生的收入。诊疗费也时有时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更是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 40% 保障线。
养老无保障也是村医面临的重大问题。遂宁全市共有乡村医生 5981 人,其中 3547 人无养老保险,占 59%。村医们渴望解决编制和养老问题,希望能像教师一样享有公平的合法权利,纳入政府管理农村卫生院社区编制;合理进行乡村医生再提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将经费纳入国家财政下拨;提高乡村医生工资待遇,让其与民办教师等同;建立完善的养老制度,让乡村医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政策春风起
(一)编制逐步放开
在内蒙古,积极推进乡村医生入编工作。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如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岗位上有一定工作年限等,有机会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这为乡村医生提供了稳定的职业发展路径,让他们能够在更好的平台上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
在重庆,推进编制、保障一体化管理,让村医 “转正”。一方面,将一部分村医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另一方面,未能入编的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务合同后,参照事业编制发放工资。
云南楚雄州也在积极探索乡村医生入编的途径。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以进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的待遇和发展机会。
清远阳山县同样重视乡村医生编制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入编标准。乡村医生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通过考核后可纳入编制管理,为当地基层医疗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养老硬规保障
内蒙古为村医提供养老保障,对符合规定条件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县级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
在安徽,部分地区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同时对未纳入财政补助参加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补助。
福建通过 “乡管村用” 一体化管理,对已达退休年龄且不具备参保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出台乡村医生退岗养老补助政策,发放 400 - 1700 元 / 月不等的退养补助。
濉溪县对乡村医生养老问题高度重视,采取分类解决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对未纳入财政补助参加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根据连续从事村医工作年限等条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
西充县也在积极探索村医养老保障新模式。为乡村医生提供多种养老选择,包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等,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和补助,确保乡村医生老有所养。
多省落实展新貌
(一)山东创新举措
山东在村医待遇和保障方面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效。在单县,推出 “县招镇聘村用” 模式,拿出事业编招聘村医,首批事业编制招聘的乡村医生已正式上岗,为村民提供服务。为提升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县财政还为每人实名补助 2000 元,每月到手六七千元,加上补助可达 9000 元。同时,乡村医生由镇卫生院进行统筹安排,并缴纳五险一金。此外,青岛、东营、日照等市将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提高至 1.2 万元 / 年 / 人以上,最高可达 2.8 万元 / 年 / 人;日照市按照执业资格给予 1000 - 1500 元岗位补助,东营、临沂等 10 个市给予每个村卫生室 1 - 2 万元 / 年的运行补助。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提出 “十四五” 期间,按照常住人口 1 - 1.5‰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扩大优质资源下沉帮扶规模,建立新时代乡村医生职业化转型机制,加快推动乡村医生医师化,提升乡村医生岗位待遇,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医保政策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深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湖南湘潭、韶山亮点做法
在湖南湘潭,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能够医保报销。今年前 6 个月,全省已有 672.3 万人次在村卫生室就诊并纳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报销 21514.7 万元。村卫生室成为医保政策宣传员、社情民意联络员、医疗保障服务员,延伸了医疗保障服务网络。
韶山市入选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从规范村卫生室建设、健全村医待遇保障、提升村医服务能力、开通使用门诊统筹医保定点等方面精准发力。市财政按 10 万元 / 家的标准解决村卫生室建设经费,2021 年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市在岗和退休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补建补缴,参保率 100%;每年省和韶山市本级按照每家 3000 元的标准保障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为村卫生室购买 600 元 / 年 / 家的医疗责任险。根据帮老百姓解决多少医疗卫生问题、工作年限、老百姓的满意度等指标,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评定为一、二、三级,分级分类给予乡村医生工作补贴,并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面向一级乡村医生,定向择优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纳入编制管理。对提升学历和执业资质的乡村医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将村卫生室纳入县域紧密型健共体一体化管理,提升乡村服务能力。
未来可期
村医编制的放开和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对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居民健康的 “守护人”,他们的稳定和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健康福祉。
随着各地政策的逐步落实,乡村医生的职业前景越发光明。编制的放开为乡村医生提供了稳定的职业发展路径,让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投入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中。以山东省为例,通过不断探索布局,目前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振兴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安排进编用人计划 3.04 万人,大大放开了村医的入编门槛。这不仅吸引了更多优秀的医学专业人才加入乡村医生队伍,也为现有的乡村医生提供了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养老保障政策的完善,解除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内蒙古、福建、安徽等地纷纷出台政策,为乡村医生提供养老保障,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过上稳定的生活。例如,福建省对已达退休年龄且不具备参保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发放 400 - 1700 元 / 月不等的退养补助。这些政策的实施,让乡村医生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也增强了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在未来,乡村医生将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他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专业水平,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乡村医生的队伍将不断壮大,素质将不断提高。他们将成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中坚力量,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村医编制放开和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为乡村医生群体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希望。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乡村医生们将在农村这片广阔的土地上,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